我理解,此请求需根据我根据 JTR 权利提供的支持事实获得批准。如果此延期请求未获批准,为了保留我向 TSP 和/或政府提出索赔的权利,我必须在到期日之前安排并进行货物联合检查(费用由我承担),并填写丢失和损坏 AT 交货表。到期日将成为货物的“交货”日期,我可以针对丢失和损坏 AT 交货表上注明的任何丢失或损坏物品提出索赔。未经检查,不能推定在政府 SIT 期间发生了丢失或损坏。我提出索赔的意图必须在交货/到期日后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。此外,根据授权的政府 SIT,任何针对 TSP 或政府的因个人财产损失或损坏而提出的索赔必须在交付/到期日后的两年内提出。如果我选择在交付/到期日之后自费将我的个人财产保留在 SIT 中,建议我在此期间获得私人保险。